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商事業務技能培訓


為進一步增強基層法院民商事審判人員的業務水平,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南昌大學法學院舉行民商事業務技能培訓。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長陳斯、副院長戴俊勇帶隊于2016年3月21日—3月24日、3月25-3月28日在南昌大學接受二期的民商事業務技能培訓。在培訓期間南昌大學法學院院長楊峰、辦公室主任陳亮、法律系副主任寧立成的大力支持。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黎章輝、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彭海鵬、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常鵬翱博士、南昌大學人文學院教授程水金博士、南昌大學法學院教授胡學軍博士受邀專程來進行授課。黎章輝庭長從公司司法實務問題研究(股權轉讓相關問題、股東清算賠償責任、一人公司投資者對公司債務承擔等),結合審判實例,如何在審判中使用相關法律、法條以及司法解釋。彭海鵬副庭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實務暨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與適用,結合自身審判經驗,解決在此類案件中的司法解釋的適用。常鵬翱博士從物權法司法解釋的解讀,結合自身豐富的理論知識,給培訓人員展示一堂生動的理論課。程水金博士從老子道論思想體系及其在現代社會的理論價值,給培訓人員展現渾厚的中國文化。胡學軍博士從民事證據實務問題與司法解釋理解適用,結合近些年來經典案例給大家分析。

參加培訓人員一致表示,各位老師的授課語言生動、內容豐富,信息量大,讓自己收獲很大。在日后的工作中,大家將把今天的收獲運用到法院審判工作中去,積極穩妥地運用好法律,保障法院審判工作的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